首页 >> 通知公告
泰兴市2017年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
日期:2017-04-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泰安监〔2017〕38号

泰兴市2017年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

 

各乡镇(街道)安监办、园区安全科,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现将《泰兴市2017年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14日        

 

泰兴市2017年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就开展好2017年我市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执法检查频率不断加大。“双随机”检查数占执法计划数的30%以上。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总量大幅上升,事前立案占比80%以上,事前处罚数额同比上升50%以上,事前处罚继续保持泰州领先。

2.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明显增强。违法案件法定期限结案率100%,隐患举报核查率100%,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达到“零撤销”“零败诉”,违法犯罪移送率100%,持续推行“黑名单”制度,做到全覆盖。

3.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通过规范化验收,执法人员培训覆盖率100%。

二、主要举措

(一)进一步提高对监察执法工作的认识。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学习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两法一条例”,结合实际开展执法培训工作,把全市安全监管监察人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依法治安、严格执法的轨道上来。   

(二)进一步强化事前执法。坚持预防为主,推进执法关口前移,结合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行动和化工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大事前执法检查力度。将事前执法作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装备水平和条件的重要手段,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高温熔融、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粉尘防爆、外包项目作业人员等重点环节,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扩大事前执法覆盖面,努力提高事前执法数质量,把事前处罚情况作为执法工作重要评价指标,今年要确保全年事前立案数不低于100起,其中监察大队24起、危化科16起、监督科16起、法规科8起、监控中心8起、职卫科8起、开发区分局20起。

(三)进一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主体责任不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到位、职业病危害严重且控制措施不力、中介机构弄虚作假、抵制安全生产执法或拒不执行执法指令等方面的案件,对问题突出的企业重拳出击,严处重罚。集中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做到整改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移送一批。

(四)进一步加大事故责任追究。?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对逾期不落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和处理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及时向社会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严肃查处事故迟报、瞒报、谎报行为。今年将对2014年-2016年发生的亡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回头看”,主要就调查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五)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利用多种媒体作为“安全生产执法曝光平台”,加大执法震慑力,扩大惩处教育覆盖面。健全实施“黑名单”制度,结合安全生产“两访”宣传活动,对典型案件进行专题曝光,每季度典型案件曝光不少于1次。

(六)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责任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完善执法监督检查、执法评议考核、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纠错、重大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案件移送和协查机制。

(七)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以“夯实基础,强化训练,打造一流安监执法队伍”为主题的岗位练兵活动,将法律法规条款解读、现场违法行为辨识、执法文书制作、处罚事项落实等内容作为重点,贯穿全年岗位练兵之中,采取执法演练、现场比武、执法交流等方式强化训练,提高执法技能。严格按照《江苏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规范化建设标准》,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确保年内通过省局验收。 

(八)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积极推行监管监察人员全员执法以及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推进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有机结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监管有效融合。开展“示范式”观摩执法,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水平。逐步推行委托执法,全面推进监管执法重心下移。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等行动,集中打击安全生产领域典型非法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执法年活动总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具体执法活动和相关工作可同步交叉开展。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7年3月-4月)

对执法年活动进行安排,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5月-11月)

按照执法年活动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和年度执法计划,合理安排重点工作,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建立执法年活动台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分析情况,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7年12月)

认真总结执法年活动经验,将执法年活动中形成的好措施、好办法上升到制度层面加以固化,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健康发展,为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创造条件。12月底将对各科室、单位全年活动开展情况组织考核。

四、保障措施

(一)精心组织,加强协作。局成立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马志刚局长任组长,谭斌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大队,负责协调、指导、推进执法年活动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局机关各科室、单位要以执法年活动为抓手,充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紧密衔接,互相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局机关各科室、单位要认真做好执法年活动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全员参与,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思想发动到位,活动部署到位,措施落实到位。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掀起执法年活动的高潮,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及时总结,按时上报。局机关各科室、单位每月底及时总结阶段性活动开展情况,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季度活动开展情况及典型案例报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12月30日前将执法年活动总结报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返回顶部】 【打印本稿】 【关闭本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