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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全国重点易制毒化学品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7-04-2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泰安监〔2017〕34号

关于转发《全国重点易制毒化学品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安监办、园区安全科:

现将《关于转发<全国重点易制毒化学品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泰禁毒办〔2017〕5号)转发给你们,请迅速将文件转发至辖区内所有涉及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并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摸清易制毒化学品底数,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每10天向市安监局危化科报送一次。

 

附件:关于转发《全国重点易制毒化学品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

通知(泰禁毒办〔2017〕5号)

 

泰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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